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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拉網式排查戶外廣告招牌
嚴查封堵門窗、占用消防通道、使用易燃材料、結構松動等安全隱患
惠州日報訊 (記者彭紅霞 通訊員李曦蕊 蔡釗)“明確了戶外廣告招牌管理的11項核心責任,執法要求也更清晰,履職更有方向了!”培訓結束后,參會物業企業負責人羅先生感慨道。
日前,惠城區城管執法局聯合區住建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召開物業管理普法暨戶外廣告招牌清障推進會,組織全區物業企業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參會,以“普法宣講+工作部署”雙向發力,壓實各方責任,為戶外廣告招牌清障工作劃定實施路徑,筑牢城市消防安全與精細化治理防線。
此次清障工作明確3月為集中摸排整治階段、4月起進入長效鞏固深化階段。會上,區城管執法局詳細解讀了《物業管理條例》《惠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等核心法規,梳理物業清障11項核心責任,明晰履職邊界;同時明確工作要求,推動普法成果轉化為清障工作具體行動,確保整治落地見效。
戶外廣告招牌清障工作以拉網式排查為首要環節,要求全區各物業服務企業在3月31日前,對照統一排查登記表,對服務區域內戶外廣告、招牌開展全覆蓋核查,重點聚焦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老舊小區等關鍵區域,嚴查封堵門窗、占用消防通道、使用易燃材料、結構松動等安全隱患。對排查發現的問題精準標注,同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限與責任人,完成“一招牌一檔案”建檔工作并做好臺賬留存,做到排查無死角、信息無遺漏,為后續整改提供精準數據支撐。
會議要求針對排查隱患實施分級分類督促整改機制,推動問題閉環落實。
物業企業對違規廣告招牌責任人第一時間下達整改告知書,跟蹤整改進度;輕微隱患即查即改,復雜隱患持續督辦。對拒不配合、逾期未改的,做好取證留存并及時上報城管執法部門。
各鎮街履行屬地督促責任,協調解決工作難點。城管執法部門對上報問題依法開展執法整治,形成“物業督促、鎮街督導、執法兜底”的聯動保障體系,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自4月1日起,戶外廣告招牌清障工作進入鞏固提升和建章立制的持續深化階段,將拆窗破網清障納入城市管理日常工作重要內容,推動戶外廣告招牌常態化、長效化管理。
區城管執法局將相關法規納入物業行業常態化培訓,提升物業企業源頭管控能力,督促其做好日常巡查,及時處置新增隱患。同時督促物業企業、經營場所業主開展常態化自查自糾,呼吁市民增強安全與法治意識,發現違規隱患可撥打12319城管服務熱線舉報,構建“城管主導、物業履職、業主自律、市民參與”的全民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