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袁暢 通訊員惠巡辦)根據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十二屆惠州市委第八輪巡察反饋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本輪巡察反饋采取市委巡察組“一對一”反饋的方式進行。市委第一至七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通報了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并向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情況。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同志參加巡察情況反饋會議。
反饋指出了本輪巡察發現的四個方面主要問題: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夠到位,履職的主動勁頭不足;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嚴實,嚴的氛圍仍未全面形成;三是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夠有力,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四是巡察整改工作不夠徹底。
反饋強調,被巡察黨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反饋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更加堅決有力地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更加科學有效地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更加清醒堅定地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履職擔當的實際成效助推惠州“十五五”開好局、起好步;要動真碰硬抓好巡察整改,把巡察整改與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謀劃“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與落實中央巡視廣東反饋問題整改結合起來,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凈化政治生態、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重要抓手,以整改實效推動高質量發展;要強化巡察成果運用,深入研究解決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堅持舉一反三,實現從“解剖一個問題”到“解決一類問題”,防止同類問題反復發生,切實把巡察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
反饋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督促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盯緊盯實、對賬銷號,嚴格監督執紀,及時核查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組織部門要結合職責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監督,把巡察發現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巡察機構要加強跟蹤調研和匯總分析,壓實各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適時組織開展巡察整改督促檢查,持續為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
據了解,市委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有關方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