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責。近年來,惠州市以“預防為主、宣傳先行、全民參與”為核心理念,構建起立體化森林防火宣傳體系,通過精準宣傳將防火意識浸潤城鄉角落,為守護綠水青山筑牢安全防線。
強化統籌聯動。我市構建市、縣、鎮三級統籌、12個部門協同的工作體系,將宣傳成效納入年度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市林業部門深入組織宣傳《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通過專題培訓、政策解讀、宣講輔導等形式,推動條例入腦入心,確保林業干部、護林員、林區群眾熟知內容、自覺遵守。同時,結合護林員崗前培訓與業務學習,持續開展縣、鎮、村普法宣講,提升依法防火意識。
創新宣傳教育。緊扣關鍵節點開展專項宣傳行動,舉辦廣場宣傳、科普演練等各類活動,實施違規用火舉報獎勵機制,同時創新標語海報、方言廣播等形式,打造沉浸式互動體驗場景,普及法規禁令、火源管控、應急避險等核心知識。聚焦重點時段、重點人群推行“精準滴灌”式宣傳,針對林區群眾、學生、游客等重點人群,通過微信群、短信精準推送提醒;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進校園開展森林防火主題活動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緊盯景區和墓園設立宣傳服務點,發放宣傳資料、推送警示信息引導文明用火。
構建聯防格局。常態化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進林區、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五進活動”。同時,全域布局宣傳陣地,在林區要道、祭祀點等重點區域設置各類警示標識、懸掛橫幅,統籌城鄉電子屏、村組大喇叭高頻宣傳,并組建280余支宣傳隊伍開展巡回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推廣森林防火村規民約,發動群眾、志愿者廣泛參與防火工作,筑牢人民防線。
“目前,惠州已建立督導、培訓、優化三位一體的保障機制,常態化指導檢查、專業化建設宣傳隊伍、動態化優化宣傳舉措。”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全方位宣傳實踐,群眾防火意識顯著提升,違規用火行為大幅減少,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為惠州生態安全筑牢堅實宣傳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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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玩煙花引發山火,監護人應擔責
“一時疏忽火星飄,一日火勢千里遙”,森林火災破壞性強、撲救難度大、處置風險高,一旦發生,不僅損毀綠水青山,更會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相關規定,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要在家長的陪同和監護下才能燃放。小孩失火,家長埋單,監護責任不容有失。
我市公布近期發生的兩起森林火情,分別為2026年2月15日16時40分許,惠東縣安墩鎮澄華村一山上發生火情,過火面積約5畝;2026年2月23日16時10分許,仲愷高新區惠環街道某小區后山上發生火情,過火面積約8畝。以上兩起火情均為未成年人燃放煙花所致,雖然未成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其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目前,我市林業部門正在對兩起火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待評估完成后,將追繳監護人的經濟賠償。
森林防火相關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一條規定: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本條規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國家林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
本組文字 惠州日報記者侯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