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非機動車頻闖高架橋和隧道隱患重重
橋隧交通:“嚴管”與“便民”的最優解在哪?
傍晚時分,晚高峰如期而至。
市區東平下沉式通道內,車流密集、車速平穩,一切井然有序。市民趙先生駕車駛入隧道不久,發現車道前方有一輛車速緩慢的電動自行車,頓時陷入兩難境地:一直跟隨容易導致后方車輛積壓、通行緩慢,壓實線超車則會造成違章。
像趙先生這樣的“遭遇”并不鮮見。日常生活中,有人為少繞幾公里路,或搶幾分鐘訂單,或圖一時方便,騎著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闖入高架橋、隧道。這樣不僅容易導致交通擁堵,還將自身與他人置于危險之中。
近期,惠州交警發布提醒,全市范圍內高架路、下穿隧道、立交橋等路段,除設有專門非機動車道的之外,已全面禁止非機動車通行。交警部門在相關路段設置了禁行標志,并明確:違規駛入將面臨嚴重安全風險與法律責任。
一邊是不容突破的法律紅線與安全底線,一邊是市民群眾真實存在、難以回避的出行需求。在全市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全年持續的大背景下,惠州正面臨一道城市治理的現實考題:如何在安全與便民之間找到平衡,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真正各行其道、有序共存,構建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01 禁而不止
以為“走捷徑” 卻是“入險境”
城市高架橋、隧道、立交橋等道路,是現代交通網絡的“大動脈”,承載著機動車快速通行、疏解擁堵的核心功能。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與道路設計規范,此類道路禁止非機動車通行,這不是額外限制,而是道路與生俱來的屬性。
禁令常在,違規卻不止。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駕駛人對禁令熟視無睹,為了抄近路、趕時間,駕駛電動自行車違規駛入高架橋、隧道等道路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僅嚴重影響交通出行,也導致不少安全隱患。
早高峰時段,記者在東平下沉式通道入口(市區江北往金山湖方向)看到,東江大橋下橋、隧道入口處右側均設有醒目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禁止駛入”禁令標志指示牌,不到10分鐘時間內,就有數輛電動自行車駛入隧道。

市區東平下沉式通道入口“非機動車禁止駛入”交通提示牌,被一些電動車車主忽視。
市區鵝嶺三層立交橋等道路同樣存在此類問題,個別電動自行車違規駛入立交橋,并與機動車混行。一些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為避讓這些“不速之客”,只能被迫采取減速、壓線、變道、急剎等措施。
“平時開車上高架橋或進入隧道內,最怕遇到電動自行車。”今年初,市民王乾駕駛小車在市區一處隧道內,與一輛同向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了輕微剮蹭,雖然沒有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但還是讓他嚇出一身冷汗。
危險的另一面,是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無奈與僥幸。“開電動自行車進入隧道或高架橋是很危險,但是沒辦法啊!”王先生是一名外賣小哥,他有時會選擇走隧道或高架橋通行。“東平下沉通道沒有并行道路,需要繞行到吉之島,一路好幾個紅綠燈,路程遠、耗時長。”
記者發現,除了部分騎手為了搶時效、多接單,將高架橋、隧道視為“捷徑”外,還有一些市民是抱著“只要小心點就沒事”“別人都走我也走”的從眾心態,經常違法通行。尤其是早晚高峰期,更有人把高架橋或隧道當成“避堵通道”。
與騎手不同的是,一些老年人、外來務工人員對禁行規定不了解,看不懂交通標志,或認為“電動自行車不算機動車,沒人會管”,在無人勸阻時隨意闖入隧道或高架橋,或選擇在夜間、凌晨等警力薄弱時段通行。
電動自行車隨意進入高架橋、隧道、立交橋等道路的危害顯而易見。2024年9月13日,林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廣州荔灣人民路高架橋由北往南行駛時,涉嫌違反交通標志指示通行、超越前車時妨礙被超越車輛行駛,與一輛小汽車發生碰撞受傷。
從近年來全國多地交警部門公布的數據來看,涉及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占比過半,駛入高架橋、隧道事故中,重傷及死亡率超七成。很多事故因車速差過大、避讓不及、視線盲區導致“無法避免的碰撞”。
02 堵疏兩難
安全意識淡泊 基礎設施滯后
“只是騎個電動自行車,為什么就不能通融一下?”“路修好了不讓走,是不是不太合理?”日常管理中,部分市民群眾往往將“禁行”理解為“不方便”,卻忽視了其本質是以法律強制力守住公共安全底線。
從法律與工程規范角度看,高架橋、隧道禁止非機動車,并非管理部門“一刀切”,而是剛性制度與科學設計的雙重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以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六條等地方性法規?明確規定:非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高架橋、隧道等道路,絕大多數屬于城市快速路范疇,同樣適用上述條款。
上海、南京、深圳、中山等省內外城市的地方性法規再進一步細化: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等,嚴禁駛入城市隧道、高架橋、互通立交。以中山為例,駕駛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行經隧道、高架橋的,依法處罰款50元;情節嚴重、引發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一些道路設計規范從根源上排除了非機動車通行條件。”我市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人士李銳介紹,與普通公路不同,高架橋、隧道等道路在設計時速、縱坡坡度、車道寬度、消防疏散、應急救援等方面,均按照機動車通行標準建設,并不具備非機動車安全通行的物理條件。
也就是說,高架橋、隧道等道路不是“不讓走”,而是這條路從一開始就不是為非機動車設計的。一旦非機動車闖入,極易引發連鎖事故,且傷亡率遠高于普通道路,強行闖入,既是違法,也是對自身安全的極度漠視。

市區江北一下沉隧道入口處設置了“非機動車禁止駛入”的交通提示牌。
既然如此,此類違法行為為何還是屢禁不止?從交通管理層面來說,也存在不少難題。
“部分市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既想要非機動車帶來的便利,又不愿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忽視了潛在風險和隱患。”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警力有限與橋隧點位分散矛盾突出,非機動車智能抓拍系統有待完善,導致電動自行車動態管控難度增大,讓違法者有了可乘之機。
同時,騎手是違法高發群體,但一部分平臺重效率、輕安全,對騎手闖禁行為約束力不足,平臺責任與社會協同缺位,造成源頭治理相對薄弱。
該負責人認為,當“禁行”與“剛需”發生沖突時,如果僅靠相關管理部門“禁止”,非機動車道、清晰繞行指引等基礎交通設施建設卻跟不上,依然無法從根本上杜絕此類行為。
非機動車闖高架橋、隧道屢禁不絕,表面是市民貪圖便利、守法意識不強,更深層次的矛盾在于:城市快速擴張、非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增大與慢行系統建設不同步。
過去,城市建設往往側重機動車通行能力,高架橋、隧道、快速路不斷延伸,而非機動車道拓寬、連通、優化相對滯后,部分區域“機動車有路可快,非機動車無路可走”,客觀上也讓一部分人選擇“捷徑”通行。
03 主動破題
完善路網與慢行系統, 實現安全與便民統一
面對困局,惠州沒有簡單“一禁了之”,而是打出了“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系統治理、多方共治”的組合拳。
今年1月1日起,惠州公安交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為期1年的電動自行車、摩托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嚴管駕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禁行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不斷提升市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與守法自覺性。

我市深入開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
“強化執法與科技賦能,讓‘不敢闖’成為常態。”惠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惠州交警已在高架入口、隧道洞口等關鍵路段設置了禁令標志以及“電子警察”自動抓拍系統,違反禁令將嚴格依法處罰。
在早晚高峰、夜間、節假日等重點時段,惠州交警還采取“定點值守+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巡管力度,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形成有效震懾。
深化宣傳與普法教育,讓“不想闖”深入人心同樣重要。“安全意識的提升,比處罰更長久、更根本。”該負責人表示,我市將繼續通過案例警示、重點宣教、氛圍營造等方式,用真實視頻畫面強化“闖禁行等于玩命”的風險認知;深入社區村居、工廠企業、外賣站點等場所,面向重點人群開展精準普法,提升交通安全意識。
城市交通管理的核心邏輯,從來不是“誰想走就能走”,而是不同路權分類使用、不同車型各行其道。2022年底,金山大橋慢行系統正式啟用,不僅能夠滿足非機動車和行人安全通行需求,沿途的園林景觀風貌的提升,也在刷新城市顏值。
“完善路網與慢行系統,讓‘不必闖’成為現實。”該負責人說,今年,惠州交警將完成140公里以上“機非”隔離設施建設,在打通慢行堵點的同時,保障非機動車路權獨立、連續、安全。此外,繼續強化指引標識,在高架橋、隧道入口前增設醒目禁行標志,讓市民“知道不能走,也知道該怎么走”。
“破解高架橋、隧道非機動車禁行難題,絕不是一個部門的事,必須全市統籌、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共治。”交通安全公益宣講專家馬相華建議,我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法理為基、疏堵結合、源頭治理”的思路,統籌執法、科技、規劃、平臺、宣傳等多方力量,實現“不敢闖、不能闖、不必闖、不想闖”的治理目標。
馬相華認為,真正的城市治理,不是在“安全”與“便民”之間二選一,而是用更科學的規劃、更精細的管理,實現安全與便民的統一。當非機動車有更多的道路選擇,違法闖行自然會大幅減少。
專家觀點
從源頭減少違規動機
“單純依賴處罰治標不治本,需構建‘設施防控+宣傳引導+執法聯動’的綜合治理體系。”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競爭力研究院執行院長鐘紹偉認為,一方面要完善硬件防護,增設隔離護欄、高清警示標識,從物理層面阻斷違規駛入通道;另一方面要強化精準執法,利用智能化手段加大巡查取證力度,形成長效震懾。
同時,要優化城市慢行系統,完善非機動車專用道、過街設施與繞行指引,滿足群眾綠色出行需求,從源頭減少違規動機。“管控非機動車禁行路段,既是維護通行效率的需要,更是守住生命安全的底線。唯有多方協同、標本兼治,才能有效化解風險,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鐘紹偉說。
記者手記
愿每一次出發都有歸途
幾分鐘的捷徑,可能換來一生的遺憾;一時的僥幸,可能摧毀一個完整的家庭。
對管理者而言,橋隧禁非不是終點,而是治理的起點。唯有以法律為底線,以科技為支撐,以規劃為基礎,以共治為路徑,疏堵結合、標本兼治,才能既守住安全紅線,又回應民生期盼,讓城市交通更有序、更安全、更溫暖。
對每一位出行者而言,遵守規則,就是守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不上高架、不鉆隧道,守法出行、平安回家,這不僅是對法律的敬畏,更是對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紅線之內是安全,紅線之外是代價。愿每一次出發都有歸途,愿每一條道路都充滿平安。
策劃 惠州日報記者張旭華
統籌 惠州日報記者劉豪偉 袁暢
采寫 惠州日報記者劉煒煒 劉豪偉
圖片 惠州日報記者湯渝杭 劉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