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4月27日7時01分,我局接張某報警稱其經營的游泳池被人破壞。我局迅速派警到場開展調查取證及處置工作。經查,因該游泳池經營場地存在租賃糾紛,場地產權方劉某某指使楊某、李某等7人,于4月27日凌晨1時13分許,將火鍋底料、醬油等液態物投入承租方張某經營的游泳池內,導致池水污染,隨后逃離現場。經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勘驗提取水樣,并送專業機構檢驗,水樣中未檢出有毒害物質。
目前,劉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