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推出涵蓋住房公積金貸款優化、住宅品質提升、信貸標準調整等八大方面的新政策,于2026年2月14日起實施。
《通知》涉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多項政策調整備受關注。其中,對“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進行了優化調整,取消了“申請住房必須為家庭唯一住房”的限制,這意味著更多有住房改善需求的職工家庭將有機會享受到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紅利。
“商轉公”貸款政策調整核心:從“唯一”到“兩套”
本次“商轉公”貸款政策優化的最大亮點在于取消了必須滿足“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系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的唯一住房”的貸款條件。
即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名下在我市有兩套住宅性質的不動產(含本次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也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款。
過去,“唯一住房”要求讓一部分有商貸置換需求的職工家庭無法享受到公積金政策的優惠。此次“商轉公”的貸款條件進一步放寬,將政策覆蓋范圍擴展至擁有兩套住房的家庭,旨在更精準地服務繳存職工,滿足更廣泛群體的安居需求,讓公積金政策惠及更多家庭。
特別提醒:這兩類情況仍不予受理
雖然門檻放寬了,但并非所有情況都能申請。請廣大繳存職工務必注意,以下兩種情形不予受理商轉公貸款:
家庭名下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政策明確,申請人家庭名下在惠州擁有三套及以上住宅的,不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請勿誤以為“三套房也能轉”,這是政策紅線。
已使用過兩次公積金貸款的:
在全國范圍內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不予辦理。
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不變
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以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時在我市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住宅性質的不動產(含購房合同)確定的住房套數為準。
“商轉公”貸款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除了上述住房套數限制放寬外,“商轉公”貸款其他申請條件保持不變,請確保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前必須在我市連續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本數)以上,且繼續正常繳存;
2、申請人(配偶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應當在商業銀行已辦理用于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公積金組合貸款,組合貸款商貸部分不能申請商轉公)且該貸款正常還款一年以上,尚未結清并處于正常還款狀態(當前逾期狀態或累計逾期超過3期(不含本數)不受理);
3、申請人及配偶信用狀況良好,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中無不良信用記錄(個人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消費性貸款、車貸、其他經營性貸款近5年內合并計算逾期累計超過6期(不含本數)、連續超過3期(不含本數)的,貸記卡或準貸記卡近2年內逾期累計超過6期(不含本數)、連續超過3期(不含本數)的不予貸款);
4、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人家庭所有負債每月還款金額扣除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后,不超過申請人家庭月收入的50%);
5、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必須是住宅用途性質的房屋才可申請;
6、申請人已經取得原貸款銀行同意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貸的申請(商轉組合的剩余商貸金額不能低于原商貸六個月還款額度,且在辦理期間不能結清剩余商貸金額,商轉純公積金的申請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原商業貸款余額);
7、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已辦出不動產權證書,且該住房應僅為原商貸設定了抵押權(無其他抵押權人且無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
8、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溫馨提示
此次政策調整,是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積極響應市場需求、切實減輕職工住房消費負擔的重要舉措。符合申請條件的職工,可向原商貸銀行或公積金中心咨詢辦理。
全市18家受委托銀行均可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工商銀行惠州分行、農業銀行惠州分行、中國銀行惠州分行、建設銀行惠州市分行、交通銀行惠州分行、中信銀行惠州分行、招商銀行惠州分行、光大銀行惠州分行、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平安銀行惠州分行、興業銀行惠州支行、惠州農村商業銀行、博羅農村商業銀行、廣州銀行惠州分行、中國民生銀行惠州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惠州支行、廣東南粵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如有疑問,可咨詢政務服務熱線12345或公積金熱線12329。
來源: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