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動自行車逆行,讓人防不勝防,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傷害。”近日,不少市民群眾反映,個別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為圖一時方便,不顧自己與他人安危選擇逆行,拿生命走“捷徑”,這種行為非常不可取。
“駕乘電動自行車更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惠州交警提醒,駕乘電動自行車切勿逆向行駛,逆行不僅會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還有與行人或正常行駛車輛發生正面碰撞的風險,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
駕乘電動自行車逆行易引發交通事故
今年惠州公安交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
對于電動自行車逆行帶來的危害,市民張先生深有體會。去年9月,張先生駕車途經市區金榜路南線立交橋下時,與一輛逆行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導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右腿兩處骨折,車輛受損。
“車輛逆行危害大,對于缺少安全防護的電動自行車來說更是危險重重。”張先生說,在這次事故中,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僅負有主要責任,而且給自己的身體帶來了很大傷害,嚴重影響了其正常工作和生活,得不償失。
逆行引發交通事故將承擔法律責任與經濟賠償
“電動自行車逆行一旦發生事故,騎行者往往會成為最大的受害者,不僅要承受身體上的傷痛,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惠州交警提醒,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不僅會擾亂正常交通秩序,更會對騎行者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帶來的危害不容小覷。
“逆向行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極易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給自己和他人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惠州交警介紹,逆行行為會迫使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緊急避讓,極易導致碰撞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同時,電動自行車逆行還會降低道路通行效率。由于逆向行駛車輛會阻礙其他車輛通行,容易引發交通堵塞,影響道路正常交通秩序。此外,因逆向行駛導致的交通事故,逆向行駛的駕駛人還需要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責任,因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未強制要求購買商業保險,駕駛人或需承擔不小的財產損失。
《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逆向行駛,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對于未滿十六周歲的駕駛人,還將通報其所在學校加強教育管理。
惠州交警提醒,請廣大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駕駛人自覺養成“早點走、靠右行、慢慢開”的良好出行習慣,不亂穿行、不亂搶行、不亂改裝,共同維護安全順暢的道路交通秩序。
惠州日報記者劉豪偉 特約通訊員鐘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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